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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际合作与交流处、港澳台办公室
国际合作与交流处、港澳台办公室是学校执行涉外政策、协调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的职能部门和办事机构。 1. 起草、制定全校对外合作工作的发展规划,并贯彻国际合作与交流规划与政策,协调与管理国际合作与交流相关事务,并负责各项外事接待活动及校级出访活动的策划与实施。 2. 作为对应外交部、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、科技部、国家外国专家局等省、市相关机构的对口部门,执行国家和有关部委的外交政策和教育外事政策及其项目。 3. 参与学校相关部门对接国家留学基金委。 4. 制定出访规划并组织校级领导根据国际交流规划安排的出访。 5. 拓展与管理国际合作交流项目。 6. 协调推进学校重大国际合作项目,包括境外办学、中外合作办学等合作项目。 7. 协同各院系单位联系、维护并拓展与重要战略伙伴的学术交流合作与对话沟通。 8. 组织推动建立重大国际科研平台,提升学校国际科研合作的深度与高度。 9. 协调全校国际合作与交流活动,为教学、科研提供相关信息和服务。 10.负责境外专家的聘请、工作许可、及合同签订,参与相关管理工作。 数据更新于2024.9.1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