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增强社会诚信意识,保障信用主体的合法权益,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,提高社会信用水平,《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已于2020年5月1日正式施行。这是继上海之后,我国第二部省级社会信用方面的综合性法规,标志着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入了新阶段。
《条例》以提升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及应用、开展信用联合奖惩、加强社会信用环境建设为突破,强调重点领域创新,注重满足实践应用需要,突出体现河南信用建设特点。《条例》共分为九章七十条,包括总则、信用信息的归集整理、信用信息的披露查询、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、信用主体的权益保障、信用行业的规范发展、社会信用的环境建设、法律责任和附则。
通过专业介绍、发放宣传单、摆放展板等形式宣传《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》,以此加快推进学校各教职工对于信用体系建设工作,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诚信意识,普及信用立法知识,提高社会公众信用意识,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。
全体教职工要对照《条例》,遵纪守法,自觉维护好人民教师和共产党员的信用。廉洁自律,强化担当意识,做诚信的践行者、先行者和学生的引领者,共同弘扬诚信文化传统,维护好校园诚实守信环境。